沁阳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法治建设。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制度机制,压实法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对照自身职责,强化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财政系统做好财政法规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在年终述职时,紧密结合市委关于法治沁阳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法。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头雁效应”,结合日常教育、廉政教育,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理论武装。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局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监督,组织局机关13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财政职能,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责,在政策落实、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各环节依法履职,且采取各种形式普法宣传。
(三)提升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和首付款比例,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105个,其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99.37%。二是打造公正守法的政府采购环境,积极拓宽投诉渠道,建立有现场递交、邮寄投诉书、发送电子邮件、线上投诉、电话投诉等多样化的投诉渠道。开展“四类”检查,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沁阳市公安局、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省厅抽检的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下达整改通知1份,目前项目涉及单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强力推进政采贷,优化办理程序,积极对接各银行,在提前授信计算、提高放款额度、缩短审批流程序、加速放款到账、锁定加款账号“五大”环节上进行优化,节约办理时间,提高贷款效率。
(四)积极履职尽责,发挥财政职能。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加大采购监督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按照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关于沁阳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已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完成公开。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五)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全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重点领域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完善,推动我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二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一级单位全覆盖,二级单位重点选取的模式,在全市抽取102家预算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三公经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等方面,对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开展财务检查。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控压减支出,堵塞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使用公款的渠道。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督导整改,要求被检单位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加强财务制度、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财会业务水平,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三是完成会计信息质量、全市预决算公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财政监督检查。四是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全年发放计划、更新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定期按月通报、现场重点督导等,全力推进我市“一卡通”工作在提质扩量上取得新突破,全年共有62个补贴项目通过“一卡通”系统成功发放,发放金额22346万元,惠及补贴对象76.5万人次。
(六)突出宣传教育,树牢法治思维。一是研究制定市财政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例行学法制度,发挥班子成员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财政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广大财政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二是组织开展 “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带头弘扬宪法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并将学习宪法与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办事,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市财政局在法治政府(财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缺少具有法律工作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与目前法治工作的日趋专业性、复杂性、挑战性不相匹配。二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有待提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自觉性不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及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财政干部培训,严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的要求,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证考试,继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紧盯“关键少数”,用好《焦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深入贯彻落实“五个精准”普法理念,扎实推动精准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四)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推进局机关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不断推进柔性执法、公正执法,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开展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