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13 来源:沁阳市公安局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下,沁阳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准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现将相关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正确方向

  加强学习培训。公安局党委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员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一是采取领导领学、各单位集中学习、集中讨论等方式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分专题学习培训;二是推进民警用好“学习强国”“钉钉学堂”“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共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20余次、开展法制知识大讲堂5次,一周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值班人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周研判会开展坚持法律法规“每日一学”、法律知识考试等学习培训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中。

  (二)建立运行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化解

  1、建立法、检、警常态化、多层级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涉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等问题;

  2、激发主体意识。通过到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全面普及企业员工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防范意识;

  3、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存在争议的涉企、涉营商环境案件,尤其是涉企信访案件,通过召开案件评审的形式进行推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使涉企案件得到有效化解,持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维护企业周边社会安全稳定

  强化公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企业发展的有机结合,通过对企业周边安全稳定问题进行排查销号、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和促进我市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要求民警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二是强化法制审核备案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执法监督委员会议案,每季度召开执法监督委员会议,通报本季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实现执法监督委员会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三是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四是认真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细则》。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一是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已向市依法行政办公室提交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二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减少推诿扯皮,畅通渠道,快速高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按照《河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办理公安行政治安案件;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三是行政执法时依法调查取证,处罚前履行告知义务、实行罚缴分离,履行听证义务,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探索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五是建立法制员制度,明确各执法部门法制员名单,法制员认真履行初级法制审核责任,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提交局法制部门和局领导审批。未经法制部门审核同意通过,原则上不能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三定方案,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辅警人员管理,制定辅警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对违纪违法辅警,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辞退。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经常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及时按季度向县法制办报送行政处罚数据情况。行政法律文书格式规范,严格按照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执法办案。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建立健全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机制。切实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公安部统一下发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建立涉案财务管理专户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缴罚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1、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积极引导发挥综治、社区、乡村办事处等各类社会力量,形成常态化排查梳理、规范化流转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引发民转刑或群体性案事件。

  2、我局始终树牢“解决信访问题局势解决执法问题”的工作理念,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三到位一处理”为抓手,对信访问题分类处置。针对信访人员不同诉求,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通过分类处置,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良好成效。

  (七)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推动干部带头依法办事

  坚持领导带头抓教育。实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专题法律学习;二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局党委成员及各科所队长以上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贯彻。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精准普法工作扎实开展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工作。利用公安微信公众号宣传反电诈法律和防诈知识200余期,民警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上辅导课30余场次。每日运用“一村一警”农村警务模式开展宣讲反电诈、打击“村霸”、规范农村留守人员捡拾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知识。开展110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3.15”食药环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知晓度和防骗意识,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局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力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执法民警的培训教育有待加强,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拓宽外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进一步加强执法回访的力度;四是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仍需大力推进,积极化解行政纠纷;五是在治安、交通管理方面,打击“毒赌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切入点,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实战实用、智能高效、精细集约、专业保障”的原则,加快对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建立“一体化、智能化、流程化、合成化”的执法办案中心,不断拓展在服务基层办案、警种实战、业务监督、领导决策、执法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执法管理效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结合我市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加强和改进地方公安立法调研工作;根据执法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执法、执勤规范,制定具体警务行为执法语言和动作标准,细化警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网上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形成执法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核全程网上运行;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打牢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根基。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核机制;加强执法民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落实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认考试制度;推广应用网上考试考核系统,以考促学,学以致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警务公开,使执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坚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改突出执法问题。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制度,畅通内外监督渠道。确保执法行为“阳光”运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促公正;

  五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更多地用调解的办法来处理,防止矛盾转化升级。规范民警现场调解方式方法,提高现场调解工作效率,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特殊作用。

  总之,沁阳市公安局始终以严谨、踏实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刻苦专研法律知识,规范行政执法,努力提升工作效果。

  沁阳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