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2024-03-14 来源:沁阳市教体局

  一、政府资助

  1.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年生均1250元、初中年生均1500元发放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照小学年生均625元、初中年生均750元发放生活补助。

  2.营养改善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发放营养改善补助。

  二、办理时间和程序

  义务资助:困难学生每年9月份认定一次(春季个别调整),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资助。资助资金分两个学期发放,时间在6月份和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