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申报指南
一、业务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
二、适用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分为个人和小微企业。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三种贷款类型。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办实体并末在其他单位就业参保的城镇常住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
(2)合伙创业: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及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材料 。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创业贷款总额度的10%,期限最长为 3年。
(3)组织创业:组织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经济实体,贷款最高额度为 15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 (2017) 》(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对以上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子贴息。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为 300 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
对以上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各省辖市、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 ,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适当放宽贴息政策,扩大支持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
三、申报条件
1.个人创业
(1)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承诺书等,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材料原件;
(3)反担保相关材料(符合免反担保的可不提供,下同);
(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合伙创业
(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2)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及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原件;
(4)反担保相关材料;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3.组织创业
(1)组织创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原件;
(2)组织创业人员符合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原件;
(3)在职职工花名册原件;
(4)与组织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原件;
(5)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原件;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4.小微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
(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与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四、受理单位
沁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五、办事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沁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进行申请。
2.审核受理(5个工作日)。受理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核查申请人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
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手续和材料。
3.调查 (5个工作日内)。调查人员对申请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
4.评审(每周)。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对贷款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确定额度、期限、贴息等结果。
5.公示(1天),及时对评审会审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承诺担保(当日办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协议)等。
7.贷款发放(5个工作日)。经办银行及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反馈担保机构。确需补充调查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
六、办理时限
个人、合伙、组织创业受理至公示环节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后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0391-563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