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2-27 来源:政府督查室

杨培林委员:

  您提出的“切实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收到沁阳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57号)办理通知后,中心领导十分重视,明确人员办理,指定分管领导督办。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关于加强物业监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问题。去年,我中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一是5次印发文件,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防汛和消防安全工作,普及安全管理知识,促进安全管理工作;二是13次组织召开会议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三是5次协调公安派出所、社区共同开展小区消防隐患治理活动,四是全年一共受理化解各类物业信访问题457起,以案促改,教育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方法。

  建议二、建议三关于物业监管部门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和物业监管部门要求物业公司并严格执行服务事项公开公示问题。我中心已于2021年制作统一的物业管理职能公示栏发送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分别制作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栏,近三年来,逐步规范公示内容,涵盖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和专业运营单位的报修电话等,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畅通信访投诉渠道。

  建议四关于辖区办事处(街道)依法依规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近几年我中心已经将物业管理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工作要点,即将召开的2024年物业联席会议,已经把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列为今年工作要点,乡镇(街道)会加快组建业委会进度,逐步强化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关注,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我市物业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