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2-27 来源:政府督查室

尊敬的杨利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物业管理协会”的提案收悉。收到沁阳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第三次会议提案(第156号)办理通知后,中心领导十分重视,明确专人办理,指定分管领导督办。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已于2021年制作统一的物业管理职能公示栏发送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分别制作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栏,近三年来,逐步规范公示内容,涵盖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和专业运营单位的报修电话等,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我中心2022年曾与市委组织部、民政局研究,发动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筹备成立物业管理协会,但目前条件尚不具备。

  最后,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关注,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我市物业行业的整体水平,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多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