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2-05 来源:政府督查室

张芬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沁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沁教体发〔2021〕109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把学校作为信息管理的一片净土,营造学校安静的学习氛围。

  各学校能够正确处理好教育信息化和“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和个人平板电脑进校园”之间的关系,在课堂教学中不以电子白板代替传统黑板,在作业安排上不以电子作业代替纸质作业,在阅读教学中不以电子阅读代替纸质阅读。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2024年春学段以来,已召开校会、班会等600余场次。

  二是做好家校沟通。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已召开家长会100余场次,组织家访2.6万余人次。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教体局已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深入全市学校进行督导调研20余场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