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11-20
来源:沁阳市文广旅局
(豫焦沁演字〔2024〕第000040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沁阳市容大演艺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1月08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1.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经营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柏香镇,演职员27人(其中演员7人)。
2.许可有效期2024年11月08日至2026年11月07日。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