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6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院党组把巡察和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全部落实到位。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院党组始终态度端正,把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认真对待。多次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及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精神,坚决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清零见底,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成因,党组成员之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均纳入整改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会议5次,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认真研究,精准施策。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四大方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中共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台账。四是狠抓落实,确保实效。院党组及各部门围绕整改方案逐一分析、从严落实,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融入队伍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省检察院开展的“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达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目标。
(二)集中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截止10月底,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整改完成率98%。在整改中,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2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3项,完善各类监管制度6项,在办案中,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无移交信访事项。
二、整改任务落实成效
1.关于司法救助超规定期限发放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让大家进一步熟悉程序,避免超期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与市委政法委、财政局沟通联系,确保司法救助金上报后尽快审批、发放,今年以来没有发生超期通知和发放问题。
2.关于往来款清理未完成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参加各类财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规范意识和专业水平,对新产生的应收、应付款及时处理,避免长期挂账情况出现。二是鉴于系历史遗留问题,我院多次向省财政厅、焦作市院请示汇报相关情况,查找收集2004-2019年以来相关历史票据及资料,现已完成往来款审计,同时已与沁阳市财政局沟通,建议我院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下步将尽快完成往来款清理工作。
3.关于审计整改资料归档不规范。审计整改原始资料留存不齐全,也未将整改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进行规范管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办公室成立整改小组,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已将审计过程中及后续整改阶段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二是将整理完毕的资料装订成册、归档,强化规范管理。
4.关于理论教育不扎实问题。
整改成效: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理论的理解掌握,实现检察理念的不断更新和转变,重点工作获沁阳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2件次。
5.关于2022年以来,党组会多次把学习传达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系统内部工作部署作为第一议题问题。
整改成效:2023年以来已规范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的学习,学习内容均为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等相关内容。
6.关于未系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问题。
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全年学习计划,将每月的政治学习计划整理完善,按计划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用于指导检察工作开展。
7.关于中心组成员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调研报告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学习研讨,不断提升学习效果。二是班子成员发挥好表率作用,认真开展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文章,目前,每名班子成员至少撰写调研文章1篇。
8.关于查办案件中,“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把握不全面,当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冲突时,更多考量法律效果,个别案件存在就案办案情况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检法沟通协作化解矛盾纠纷。与沁阳市人民法院建立《涉民事、行政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检法两院良性互动,凝聚工作合力,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二是在办理侵害妇女土地权益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采取督促整改推进会,下发检察建议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对侵害外嫁女合法权益情况进行整改,归还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其每年660元集体流转土地收益,对排查出的3个村规民约中违反法律、侵害妇女权益的内容进行更正。三是在办理一名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案中通过组织座谈对其任职的五家涉案公司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针对性建议,助力企业规范管理。四是对煤炭企业录用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问题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促进行业规范管理。五是加强检察听证工作。凡不起诉案件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被害人等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做到案结事了。截止10月底,共召开听证会40余件次。
9.关于在信访接待和释法说理工作中,化解老旧信访问题的办法不多、效果不好,做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存在耐心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案件办理效果。二是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化解工作,制定《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源头治理信访案件十项措施》强化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预防态度生硬问题发生,今年以来重复信访明显下降。三是每月对来电来信来访情况、刑事申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及早发现矛盾进行化解。
10.关于政治轮训不扎实,缺乏总体规划,对课程设置、轮训对象、周期没有系统安排和明确要求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研讨。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沁阳市委政法委组织的3天综合素质培训以及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三是组织干警到沁阳市怀庆街道办事处怀川清风馆开展廉政教育,到常平阻击战遗址开展缅怀先烈主题党日活动,到沁阳第一个党支部开展红色教育,到紫陵赵寨村党建及廉政教育展厅参观学习。四是利用中检网、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今年以来,400余人次参与政治轮训,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
11.关于未实现培训全覆盖,聘用制人员参与学习机会少问题。
整改成效:强化聘用制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聘用制人员开展规范案卡填录、卷宗装订及归档、纪律作风、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聘用制人员的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调动了聘用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2.关于宣传形式传统单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刊发宣传稿件232篇,其中传统媒体117篇,新媒体115篇。二是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河南检察好故事”评选活动;办理的督促保护古墓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全国“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中获评典型案例。三是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法治宣讲延伸到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主体开展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扩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的发现渠道。四是法治副校长到学校开展法治宣讲2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五是多种形式开展防诈骗、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多个内容的宣传。通过综合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13.关于2023年,共办理7件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均为检察院依职权受理,没有企业主动申请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办理一起企业员工职务侵占案,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通过开展座谈对其任职的五家涉案公司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针对性建议,助力企业强化内部治理,作法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通报表扬。二是针对煤炭企业录用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问题制发针对性检察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促进行业规范管理。三是对2家企业反映行政处罚不当和行政机关登记错误的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和法院沟通,目前1件已释法说理并办结。
14.关于对案件背后社会治理问题关注不够,监督整体效能不高,从个案向类案监督、从司法办案向促进社会治理延伸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今年以来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助力社会综合治理;运用数据模型,对已办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发现不规范问题后,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15.关于发出的检察建议大多是办案不规范和程序性瑕疵等面上问题,对深层次的问题重视不够,未予深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及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发现近三年来某校学生涉行政违法、涉刑事犯罪人数较多,经深入分析原因,向该学校制发检察建议。二是推广使用“涉刑参保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违规参与养老金调整情形进行监督,筛选出监督线索;自研“服刑人员违规缴存职工养老保险大数据监督模型”,在最高检建模平台完成设计和模拟数据测试,筛选出监督线索,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6.关于督促整改流于形式,对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不积极,跟踪核实整改情况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存在问题学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后,持续采用法治副校长进校讲课、检察干警送法进校园、定期回访等措施,跟踪督促被建议单位开展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落实。二是就部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回复已落实整改。三是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案件中,行政机关与村委沟通不畅,整改受阻等难题,及时召开跟踪督促整改推进会,邀请行政机关与相关村委主任,共同协商解决侵害妇女权益问题,最终问题得到解决。
17.关于数字检察推进慢技术力量不足,对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不适用,大多是干警不会用、不善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线下寻衅滋事有案不立模型成案1个,线上侦查活动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法律监督模型和监督立案后久拖未决案件后续跟踪监督模型,各成案1件。二是对电信网络诈骗数字模型进行升级,加大对数字检察模型的运用,梳理行政处罚线索200余条,发现立案监督线索7条;积极推动省检察院在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部署应用的检察官办案数智画像系统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系统的应用。三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省级推广模型1个;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模型8个,成案16件,在全国模型应用优胜检察院中动态排名最好成绩为第77名。
18.关于行政检察成果少,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数量少,发现问题不主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调取的50余条线索中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已经回复采纳,采纳率100%。二是和焦作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对接,主动请示,获得帮助,提升办案效果。
19.关于公益诉讼范围窄,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对一些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发生案(事)件比较多的领域关注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办案解决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对全市15家商超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对侵害外嫁女合法权益内容进行整改,归还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其每年660元集体流转土地收益。三是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调查,对全市109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新树立保护标志,拆除违建物7处1400余平方米。四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对18家汽修行下达《整改通知书》,通过整改,这些汽修行均已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等,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20.关于卷宗整理审核不严格,案卷存在法律文书制作粗糙、审核校对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培训和通报,文书制作和卷宗整理进一步规范,截止目前,发送流程监控18次,落实整改率100%。开展常规案件和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各一次,共评查案件50件,全部为合格。二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对案件实体、程序以及业务部门履职的监督,发现内部法律监督线索及时移送,目前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9条,成案率100%。
21.关于2023年司某某信访案,信访人所交信访材料转过来时部分内容缺页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信访案件办理加强监督,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和信访材料内容进行审核。二是每个案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今年以来办理的信访案件中,信访材料内容齐全,没有出现信访材料缺失问题。
22.关于宋某某一案讯问提纲中有错别字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改正错误内容。二是对此案的承办人提醒谈话,要求全体干警引以为戒。三是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监督,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加强文书和笔录校对工作,每个案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字,严格落实三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办理的信访案件,未出现文书质量问题。
23.关于行文不规范,自己给自己发文问题。
整改成效: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办公室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省检察院《关于启用新的公文格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内容,规范全院干警公文行文水平,提升公文制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24.关于考勤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定期公示考勤情况,对个别缺勤较多人员责令其写出检查,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通过有力措施,考勤制度得以严格落实和规范。
25.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在原加油登记本的基础上增加明细项目,每次加油及时登记,体现加油金额。二是专人负责加油登记工作,做到规范、严格、及时,实现精细化管理。
26.关于内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通过督促不规范问题整改,有效改善了办公、办案区和值班室环境。
27.关于广告费以非税财政票据入账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经办部门与出具票据的焦作广播电视台联系,协调解决。二是办公室财务人员加强票据审核力度,确保今后工作中票据规范下账。
28.关于资金转账不合规问题。
整改成效:在资金转账,尤其是发放津补贴类资金时,要求财务人员必须通过工资代发过渡户或直接转账至干警个人银行存款账户,严格按发放流程要求规范资金发放,确保资金转账合规不出现问题。
29.关于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涉及的凭证进行整理,逐一补充完善相关附件凭证,2023年度已整理完毕。二是在巡察反馈意见后,要求财务人员在制作相关凭证时,附件中列清明细,做到凭证附件明晰、材料完整。
30.关于部门间工作存在壁垒,内部科室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协作机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刑检剖门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向四部移交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4件。二是按要求填写“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线索跟踪表并附卷。如刑检部门办理的一起古墓被盗案中发现文物保护单位受损线索,及时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通过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发现线索11条,立案10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三是上半年内部共移送线索9条,均已成案,居全市前列。
31.关于暖警爱警还需加强,对干警个人的实际困难关注不够,未有效落实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心理健康关心关爱联动机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干警开展体检。二是举办健康急救知识讲座。三是为单身干警提供联谊平台,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四是每季度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对干警实际困难进行分析,及时为干警排忧解难。
3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识不足、标准不高,抓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责任分解上主要依靠检务督察,齐抓共管的格局没有形成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中共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其他党组成员的分管责任和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达到“四责协同”的目的和齐抓共管的效果。二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通过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警,推动教育入脑入心。
33.关于廉政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院各部门围绕检察权运行“关键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二是各部门主任对照本部门廉政风险点,逐个分析原因,开展廉政风险谈话。三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今年以来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通过参观“怀川清风馆”、紫陵赵寨村党建及廉政教育展厅等,强化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四是以风险排查为着力点,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形成了权责明晰,风险明确的风险防控机制。五是结合各部门干警岗位职责,梳理出风险点,根据具体表现形式,找出原因,确定风险等级。六是通过梳理岗位存在的风险,制定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权力风险点)防控责任清单,结合各部门岗位职责,查找出主要廉政风险点77个,划分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开展风险防控,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
34.关于常态化监督教育不到位,经常性了解干警思想动态的工作机制尚未真正落实,工作纪律和典型案例教育活动次数少、覆盖面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摸清干警思想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二是每季度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预防违纪问题发生。三是通过定期督察通报,强化干警的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
35.关于未系统开展过岗位职责和履职指引等入职必备内容的培训或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新入职5名干警开展检察职责、履职尽责、纪律规范、保密要求等入职必备内容系统培训,上好入职前第一课。二是充分利用政治理论学习、传导培训等多种时机对干警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全体干警爱岗敬业,认真履职,1个团体获焦作市刑事检察论辩赛二等奖,2名干警获“优秀论辩奖”,2名干警获焦作市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
36.关于未将书记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教育范围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书记员及聘用制人员开展案卡填录规范化、卷宗装订及归档、纪律作风、安全教育专题培训,提升书记员及聘用制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组织干警(包含书记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到沁阳第一党支部、紫陵赵寨村党建及廉政教育展厅参观学习,提升书记员及劳务派遣人员的政治素能,激励他们以院为家,发挥好自身作用。
37.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环节怕伤和气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相互批评不绕弯子、不兜圈子,直接说问题、提建议,使民主生活会成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对批评和意见,每名班子成员均虚心接受,表示认真整改,使专题民主生活会开成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发扬民主、增进团结、锻炼党性的会议。
38.关于组织活动不重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党员干警参观学习沁阳第一个党支部、紫陵赵寨村党建及廉政教育展厅;组织开展庆“七一”经典诵读等活动。二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建引领。三是组织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互学互评互查,及时纠正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通过强化学习和活动开展,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意识,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工作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39.关于党建资料不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会议记录简单,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建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标准规范支部活动和资料,重点对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建资料进行规范。二是组织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内容进行互学互评互查,及时纠正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三是增强党员表率作用,“七一”前夕,对6名先进党员进行表彰,强化全体党员荣誉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
40.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积极参与支部活动。二是退休人员支部委员会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等内容的学习;结合老同志情况,确定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后提前发出通知,使外地籍党员调整好自己时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41.关于缺编严重人员老化问题。
整改成效:今年新招5名公务员,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根据焦作市委组织部《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带徒”计划,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通知》精神,组织优秀导师与新招录5名青年干警“一对一”传帮带,帮助他们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提升能力。40岁以下干警比例由31%增长为37%,研究生学历干警由5.6%增长为12%。干警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42.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缺乏有效管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聘用制书记员和干警同样纳入钉钉打卡。二是推进各类检察人员考评的同时,结合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实际,一体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绩效考评。目前已完成前三季度的考核工作。
43.关于发现问题渠道狭窄,主要通过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没有积极扩展监督渠道,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日常监督通报机制。派驻政法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院党组沟通通报情况,必要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二是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党组会、文件签阅等方式强化监督。院党组认真研究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纪检监察组。
44.关于监督范围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派驻政法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院党组成员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交换意见。二是派驻纪检组发现问题,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人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45.关于纪律教育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以检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为警戒,每名干警认真查摆剖析自身问题,结合巡察工作积极整改。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每名干警对照“六大纪律”,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三、监督反映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5650101;电子信箱jcyzzc101@163.com。
中共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