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杨曙光、尚中心见义勇为的公示
时间:2024-11-12
来源:沁阳市见义勇为协会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杨曙光、尚中心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为确保事迹的真实性,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杨曙光、尚中心先进事迹
杨曙光,男,1976年12月9日出生,中共党员,沁阳市常平乡杨庄河村人。
尚中心,男,1979年10月1日出生,沁阳市常平乡杨庄河村人。
2024年8月17日16时20分,一辆载有老人和孩子(共5人)的摩托三轮车行至杨庄河村丹河桥时翻入三四米深的河中,同行的家人急忙跳河救亲人,又同陷险境。危急时刻,正在河边小吃店闲聊的杨曙光、尚中心听到声音后迅速跑到河边,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跳入河中,经过全力营救,终将一家六口救上岸,脱离了生命危险。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人事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电话:0391-5691086
邮箱地址:qyjyyw@126.com
地址: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办公室(沁阳市公安局团结西路1号)。
沁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