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10-31 来源: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编制了《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建立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行柔性执法的重要方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行政执法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适用“四张清单”的案件要严格把关,结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证据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判定,既防止滥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又防止应罚而不罚,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在适用“四张清单”时,要以增强行政相对人自律意识为重点,加强批评教育,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执法力度,更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附件:1.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2.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2024年9月20日

沁阳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