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试行)
时间:2024-10-30
来源: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公安局从轻处罚清单(试行)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从轻处罚情形 | 从轻处罚依据 | 裁量 幅度 | 配套监 管措施 | 实施部门 |
1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 |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 |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 |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 |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 |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7 |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8 |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9 |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0 | 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1 |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强行进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2 |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3 |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4 | 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5 |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6 | 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7 | 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8 | 非机动车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19 | 驾驶非机动车时双手离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0 | 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1 | 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2 | 驾驶非机动车时互相追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3 | 驾驶非机动车时曲折竟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4 | 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5 | 在道路上骑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6 |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7 |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8 | 非机动车不避让盲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29 |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0 | 畜力车并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1 | 驾驶畜力车时驾驭人离开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2 | 驾驶畜力车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超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3 | 驾驶两轮畜力车不下车牵引牲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4 | 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5 | 随车幼畜未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6 | 停放畜力车时未拉紧车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7 | 停放畜力车时未栓系牲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8 |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39 |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0 |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1 | 行人扒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2 | 行人强行拦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3 | 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4 |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5 | 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6 | 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7 | 行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8 | 行人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49 | 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0 |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2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1 |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2 |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3 |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4 | 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5 |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6 | 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干扰驾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7 | 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8 | 非机动车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不能转弯时,不依次等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59 | 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0 | 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交警指挥或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无交通标志标线,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1 | 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右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2 |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3 | 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4 | 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畜力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5 |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交警 |
66 | 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易制毒化学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禁毒 |
67 | 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备案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符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教育提醒、警示告诫 | 禁毒 |
沁阳市公安局免予处罚清单(试行)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免予处罚情形 | 不予处罚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实施部门 |
1 | 不按规定停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1、每日20时至次日7时,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在非机动车道及道沿以上有序停放的机动车; 2、在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期间,对在校园周边非机动车道及道沿以上的停车泊位停放的,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听从交警指挥、接送学生的车辆; 3、其他经提醒纠正后按要求驶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2 |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3 |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4 |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5 |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6 |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7 |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8 |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交警 |
9 | 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未备案超过十五日至三十日内,能主动改正(主动向公安机关备案)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治安 |
10 | 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以属地公安机关检查记录为判别对象),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治安 |
11 | 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发现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但在责令整改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治安 |
12 | 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发现未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的(在公安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治安 |
13 | 以尾随、阻拦、言语反复纠缠等方式招揽旅游者 | 《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行为轻微,经批评教育能主动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治安 |
14 | 未按规定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 |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网安 |
15 |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网安 |
16 | 拒不配合数据调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网安 |
17 | 利用信息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法信息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网安 |
18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禁毒 |
19 | 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情况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禁毒 |
20 |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初次违法,购买企业或者承运人能主动提供材料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经营、使用或能及时证明已办理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强化教育监管 | 禁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