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化管理实施说明

时间:2024-10-25 来源:沁阳市城管局

  为规范沁阳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与管理,更好地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我市拟择优选择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在我市开展运营,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运营期限

  本次运营期限五年。

  二、投放范围

  本次运营投放地点为沁阳市城区范围。

  三、投放数量

  计划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总量为3000辆。

  四、选择标准

  择优选择,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报名程序

  凡能满足附件要求并希望参与运营的企业,请携带本企业有关资质、备案申请材料等,盖章后,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9日到沁阳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进行报名,最迟递交时间为10月29日下午5:00,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赵波,电话:0391-5651281。

  六、结果公告

  对入选本次运营的企业进行公告。

     

       附件:沁阳市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实施方案.pdf


  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