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024-0008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沁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标  题 沁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沁政办〔2020〕8号文件的决定
发文字号 沁政〔2024〕12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时 效 性 有效

沁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沁政办〔2020〕8号文件的决定

时间:2024-10-1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加快培育百亿企业集群实施意见的通知》(沁政办〔2020〕8号),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2024年9月23日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沁政办〔2020〕8号文件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