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2024年第1批)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街道办事处申请我局核查,决定对辖区内注册登记为“沁阳市温馨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使用的2台电梯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0391-5697237)
梯址 | 注册代码 | 使用证编号 | 产品编号 |
沁阳市香港街太行新城35号楼1单元 | 31104108002016010037 | 78033 | |
沁阳市香港街太行新城35号楼2单元 | 31104108002016010038 | 78032 |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