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医保局“三个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时间:2024-09-05 来源:沁阳市医疗保障局

  沁阳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方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多次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观看法治思想讲座和普法视频,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另一方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在执法活动中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现场执法和执法办案场所,全过程音像记录情况;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坚持以服务型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坚持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工作。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了《沁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沁阳市医疗保障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沁阳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为规范文明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硬件保障。为提升执法效能,及时收集、固定执法监察相关证据,积极申请执法装备经费10万元,建立行政调解室和约谈室,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照相机1台,录音笔2支,有效满足了医保执法日常工作需要,提升了执法监察效果和工作质量。三是强化人员保障。现有27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法制审核工作人员3名,确保行政执法队伍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