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08-1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沁交运许决字﹝2024﹞第17号
沁阳市同心运输有限公司:
贵单位于2024年8月16日提出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已受理。
经审查,贵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度规定》第10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依法从事下列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沁阳市同心运输有限公司
经营内容:道路普通货物
车辆数量及要求:拟购置符合规定车辆10台
经营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8年8月15日
本机关将在十日内向贵单位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落实投入运输车辆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