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焦政〔2022〕13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认真组织实施,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台账并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确保决策承办单位履行程序的质量和进度。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沁阳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 市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2 | 沁阳市省级中试基地创建培育管理办法 | 市科学 | |
3 | 沁阳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第四季度 |
4 |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化解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