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4-07-15
来源:市文广旅局
(豫焦沁演字〔2024〕第000022号)
沁阳市群英豫剧社 :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07月05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1.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法人代表:董爱花。经营地址:沁阳市丁庄村,演职员35人(其中演员10人)。
2.许可有效期2024年07月05日至2026年07月04日。
沁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