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沁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时间:2024-07-11 来源:市统计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聚力焦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纲举目张抓工作,铆足干劲促发展,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向好,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沁阳实践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生产总值350.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8.14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158.16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174.19亿元,增长2.1%。三次产业结构为5.2:45.1:49.7。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8303元,比上年增长4.6%。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7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4.65%,比上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6.12‰,人口死亡率7.48‰,自然增长率-1.3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325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152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89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31人。开展创业培训1914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370人,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807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736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5262人次。

  全年全口径财政总收入34.50亿元,比上年增长41.1%。地方财政收入23.58亿元,比上年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1亿元,比上年下降13%。其中,税收收入13.24亿元,增长0.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1亿元,比上年增长6.2%。

  二、农业

  全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67.98万亩。其中,夏粮种植面积34.40万亩,秋粮种植面积33.58万亩。

  全年全市粮食总产量33.41万吨,比上年减少0.73万吨,下降2.1%。其中,夏粮产量17.17万吨,下降5.3%;秋粮产量16.24万吨,增长1.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市工业增加值141.40亿元,比上年增长7.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7.9%。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2%。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6%,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2.0%。分重点产业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28.9%,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9.3%。

  全年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8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16亿元,比上年增长8.2%。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57.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3.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6.0%。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1.4%,工业投资增长23.2%,民间投资增长1.9%。全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8.6亿元,比上年增长22.0%。商品房销售面积19.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9.0%。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25.56亿元,比上年增长7.0%;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6.25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30亿元,比上年增长7.9%。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0.08亿元,增长8.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0.22亿元,增长7.0%。按行业统计,批发业零售额47.44亿元,增长7.8%;零售业零售额50.48亿元,增长8.3%;住宿业零售额14.49亿元,增长7.4%;餐饮业零售额17.89亿元,比上年增长7.5%。

  六、金融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69.35亿元,增长13.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18.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

  七、交通和旅游

  全年全市开工建设农村公路“白改黑”56.79公里。全市拥有城乡班线客车12辆,新能源公交车60辆。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为100%。

  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207.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4.7公里。

  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1019.49万人次,较2019年增长0.34%,较2022年增长1445.83%。其中,接待境外游客0人次;接待国内游客1019.49万人次,较2019年增长0.34%,较2022年增长1445.83%。旅游综合收入4.96亿元,较2019年增长31.21%,较2022年增长2655.55%。全市共有AA级旅游景区3处,AAA级旅游景区2处,AAAAA级旅游景区1处。全市拥有具有独立法人的旅行社3家。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54所(含民办),招生23224人,在校生86264人,毕业生23426人。其中,职业中专5所,招生4037人,在校生6971人,毕业生1314人;普通高中5所,招生3509人,在校生10787人,毕业生4251人;普通初中29所,招生5993人,在校生17876人,毕业生5666人;普通小学118所,招生6232人,在校生36061人,毕业生6213人;幼儿园96所,入园幼儿3428人,在园幼儿14482人,离园幼儿5961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25人,在校生87人,毕业生21人。

  全市参加普通高考学生5824人,较上年增加498人。其中,普通类考生5046人,对口类考生778人。

  年末全市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家。高新技术企业49家。2023年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1项,其中,列入省级计划1项,焦作市级计划24项。2011年至2023年底共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74项,其中,列入国家级计划2项,省级计划38项,焦作市级计划227项。

  九、文化、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纪念馆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0处,沁阳市文物保护单位109处。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1项,其中,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项(分别为:唢呐艺术、高抬火轿、言状老虎、怀梆、四大怀药种植与炮制),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项(分别为:神农传说、郑王词曲、常平对子马、“两家闲”戏、马坡八卦掌、黑陶制作技艺、闹汤驴肉制作技艺、怀帮黄酒酿造技艺、东高高氏古法造纸技艺、二仙庙会、野王纻器制作技艺、二仙奶奶行水)。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37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3个(沁阳市人民医院、沁阳市中医院、沁阳市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4个(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保障中心、老龄办、计划生育协会),乡镇卫生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精神卫生医院1个,民营医院4个,村卫生室356个,门诊部(诊所)53个。市、乡医疗卫生单位核定编制数1842个,实有在编人员1234人。其中正高级25人,副高级143人,中级371人,初级438人。村卫生室共有村医469人。全市共有床位2425张。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53元, 比上年增长5.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968元,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70元,增长6.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46,比上年缩小0.02。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8元,比上年增长8.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693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28元,增长8.7%。

  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34258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7554人(其中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9685人),失业保险参保41682人,工伤保险参保49250人。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4864人,参加生育保险2903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92066人。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4453人次,救助参保资金505万元。救助群众1048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10.10万元(其中,住院医疗救助5542人次,资金637.65万元;门诊救助4945人次,资金72.45万元)。

  全年全市享受城市低保保障对象1204户1670人,共发放低保金631.3065万元;全市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对象7063户11312人,共发放低保金2951.8215万元。全年救助农村特困对象892人,发放资金874.4万元;城市特困对象27人,发放资金32.1万元。全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7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93.4350万元;备用金救助249人31.5625万元。全市养老机构29所,床位达1729张,入住779人。全市共有社区服务中心13个,社区服务站339个。年末全市共有307个村委会,32个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162家。

  十一、资源与环境

  全年全市共造林6000亩,其中山区生态林3029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03395亩。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5天,比上年减少5天。PM10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未作机械调整,存在总计和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劳动就业、财政、金融、交通、旅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