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第三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24-07-11 来源: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沁阳市审计局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8日,对沁阳市第三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沁阳市第三小学位于沁阳市覃怀办事处覃怀东路东段南,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小学,事业单位。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95359.96元,其他收入304214.90元,业务活动费用4850481.1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沁阳市第三小学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学校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各项经济活动基本合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

  (四)资金分配等决策事项未进行会议研究。

  (五)超出开支范围向保安人员发放补助。

  (六)课后服务费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

  (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八)未按规定设立工会账簿。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列支;对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制定存货领用制度,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对资金分配等决策事项未进行会议研究问题,要求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对超出开支范围向保安人员发放补助问题,要求停止发放,并追回已发放补助;对课后服务费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问题,要求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按规定入账核算;对未按规定设立工会账簿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工会账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建议:(一)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二)加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监管力度。(三)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四)科学设立工会账簿。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预算编制不完整和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结合学校实际,组织中层干部学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并制定了《沁阳市第三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对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制定了《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建立了物品采购、领取登记台账;对资金分配等决策事项未进行会议研究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制定了《沁阳市第三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班子会集中学习,并在公示栏公示此制度;对超出开支范围向保安人员发放补助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完善了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并停止向学校保安发放课后服务费,保安人员已将已发放的课后服务费退回沁阳市财政;对课后服务费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已将课后服务费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已补计固定资产;对未按规定设立工会账簿问题,沁阳市第三小学已设立工会账簿。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第三小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