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沁阳市第一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时间:2024-07-10 来源: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沁阳市审计局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28日,对沁阳市第一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沁阳市第一小学位于沁阳市灯塔街县后街中段,学校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小学,事业单位。

  沁阳市第一小学提供的财务账反映,2023年1月至12月,财政拨款收入14975037.02元,上级补助收入25073元,其他收入1550977元,费用总额17019729.2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沁阳市第一小学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各项经济活动基本合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

  (四)已完工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

  (五)课后服务费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

  (六)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

  (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八)未按规定设立工会账簿。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部门预算准确完整;对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列支;对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对已完工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要求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对课后服务费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问题,要求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按规定入账核算;对未按规定设立工会账簿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账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建议:(一)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二)规范资产管理和监督。(三)加强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四)科学设立工会账簿。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制定《沁阳市第一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对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制定“预算编制制度”,并根据需要报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对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制定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建立总务处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物品采购、领取登记表;对已完工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已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对课后服务费未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数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对2023年全年的课后服务费进行了整理汇总,并于4月和5月对所有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基数申报工作;对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已按规定入账核算;对未按规定设立工会账簿问题,沁阳市第一小学设立“工会委员会”账簿,同时完成了银行存款、收入、支出、结转科目的记账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第一小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