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实验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沁阳市审计局自2024年1月16日至2月28日,对沁阳市实验小学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沁阳市实验小学位于沁阳市怀府西路21号,是一所全日制公立小学,事业单位。
沁阳市实验小学提供的财务账反映,2023年1月至12月财政拨款收入21043026.16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元,其他收入1728930元,业务活动费用23847470.1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沁阳市实验小学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学校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各项经济活动基本合法。本次审计也发现,沁阳市实验小学还存在有预算编制不完整、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或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超预算列支公用经费。
(三)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
(四)预算项目未执行。
(五)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六)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盘点。
(七)会计处理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部门预算准确完整;对超预算列支公用经费问题,要求严格遵守和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对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问题,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列支;对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要求遵守和执行《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做到有预算,有执行;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入账核算;对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盘点问题,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盘点;对会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沁阳市审计局建议:(一)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二)加强资产管理。(三)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预算编制不完整、超预算列支公用经费、无预算列支办公设备采购费用、预算项目未执行问题,沁阳市实验小学进一步完善预算制度,制定《沁阳市实验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已经计入固定资产;对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盘点的问题,沁阳市实验小学修改并重新制定《实验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资产定期盘点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对会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沁阳市实验小学已进行调账处理。具体整改结果由沁阳市实验小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