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沁交运许决字﹝2024﹞第10号

时间:2024-06-18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沁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提出开行沁阳至曹县客运班线班线经营期满延续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的开行沁阳至曹县客运班线班线经营期满延续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照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沁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沁阳汽车站至曹县站

  途经线路及停靠站点:S104、G107、G220

  日发班车:0.5次 班车类别:直达

  车辆数量及要求:1辆 中型中级 技术等级为一级

  营运期限:2024年6月30日至2030年6月29日

  请于2024年12 月30日前按照上述要求落实车辆线路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班线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2024年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