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问答丨关于河南职称评审工作,有这些新变化
在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出版、翻译等系列(专业),初中级全部实行以考代评;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SCI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或限制性条件……近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一揽子有力措施助力职称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专业有何改变?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动态调整。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随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整评审专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公布一次调整情况。
《通知》提出,探索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技术经纪、创意设计等新职业职称评审。在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出版、翻译等系列(专业),初中级全部实行以考代评,考试通过视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同时,落实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等26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要求,积极探索扩大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关系。
职称评价标准有哪些改变?
《通知》要求,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价的主要指标。对研究系列人才推行代表作制度,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数量要求。
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探索建立各职称系列代表性成果清单,支持将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临床病案等业绩成果作为代表性业绩成果。
另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应结合目标任务、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分类制定职称评审标准,科学合理明确论文、科研成果等要求,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SCI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或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