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
《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关于核准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以满足沁阳市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
项目代码:2404-410882-04-05-528910
项目单位: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上报核准的电网项目共计1项,主要为解决设备重过载问题。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0.108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台区11个,配电容量3.40兆伏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表1。
三、本批电网项目总投资约为175.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3.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省电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本批项目符合当地电网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和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意见。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按照《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1.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表
2.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