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4-04-24 来源:市发改委

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

《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关于核准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以满足沁阳市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

项目代码:2404-410882-04-05-528910

项目单位: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上报核准的电网项目共计1主要为解决设备重过载问题。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0.108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台区11配电容量3.40兆伏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表1

三、本批电网项目总投资约为175.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3.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省电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剩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本批项目符合当地电网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

四、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五、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本次核准项目的主要支持性文件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和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乡镇意见。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按照《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1.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表

2.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419    


附件1: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表.docx

附件2: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