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阳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沁政办〔2024〕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5日
沁阳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沁阳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元共治,落实多方参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机制,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二、总体目标
有效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现水体不黑不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到202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相关工程。
三、行动计划
(一)翠荣坑
增设管道与护城河相连,设置闸门,用于补水。由辖区街道负责对翠荣坑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实施(包含违建拆除、环湖道路修建等)。
(二)护城河治理
对现有河道清淤疏浚、截污管道,通过疏通、连通、部分更换损毁管道、增设检查井等技术措施,恢复现有管道截污功能,实现护城河治理目标。
1.护城河西线改建(2024年6月底完工)
实施护城河西线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1)玉溪街以北(玉溪街至城北路);(2)商埠街段;(3)怀府路至机械厂家属院围墙;(4)机械厂家属院围墙南(沁河坊小区内);
2.护城河河道清淤及河底硬化(2024年12月底完工)
结合护城河周边情况对护城河南、东、北线进行全段清淤、衬砌以及河底硬化。
(三)天鹅湖生态修复工程(2024年12月底完工)
采取人工水力冲洗泥浆、高压泥浆泵抽排至泥浆池,利用全自动压滤机进行脱水压干方式对天鹅湖进行清淤,主要包含清淤、湖心岛修整等内容,面积约95717.1平方米,清淤总量约10万立方米(水下自然方),清淤深度约1-1.2m,种植净化水质方面的水生植物等内容。
(四)小官河(2024年12月底完成并持续开展)
各街道办结合小官河周边情况,对小官河沿线周边临建、违建进行拆除,分段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一)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要开展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指标监测,持续跟踪水体水质变化情况。
(二)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河、湖进行巡查,加强宣传,有效遏制返黑返臭事情发生。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明确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安排专人落实专项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明确消除任务和时限,对治理完成的水体要及时开展评估,建立健全防止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落实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河湖长名单有变更的,要及时公布更新。河湖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做好日常巡河,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巡河台账记录,形成闭环管理。河湖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水体治理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黑臭水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同市纪委监委、督查室等部门对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搞数字整改、纸面整改的,坚决责令纠正;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上级部门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纪依法严格问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将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纳入到每年财政预算,加大对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建立多元化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鼓励公众参与。要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渠道发布治理情况,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要建立健全多级联动的群众监督举报机制,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及时处理监管平合投诉件,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黑臭水体治理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
附件:沁阳市城区河、湖管护机制
沁阳市城区河、湖管护机制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城区河、湖管护机制:
目前,我市城区范围内河道4条(护城河、小官河排污渠、总干河、伏背涝河城区段),湖泊2个(天鹅湖、翠荣坑)。
一、主要目标
以城市内河、湖泊等水体及排水口为重点,采取治理工作与养护管理相结合,建立长效的黑臭水体排查机制,加强管网清淤修复、河面日常清捞和后期维护等工作,全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改善我市人居环境。
二、管护机制
(一)市住建局负责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实施城市河道截污,负责具备条件的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和河坡、河道整治后的堤岸绿化工作。
(二)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负责对黑臭水体进行检测,进行污染源和环境条件调查,大力整治河道周边排污企业和规模以上养殖单位环保不达标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三)市水利局负责城区黑臭水体的水文调查,制定并实施黑臭水体多渠道补水引源方案及定期补水(每月最少一次补水,补水天数不少于7天)。
(四)市城管局负责河道、湖泊周边和封闭水体垃圾清运和整治的督导,严厉打击垃圾随意倾倒行为,加强对污水直排口进行排查整治。
(五)市财政局负责根据部门申请和市政府批示将黑臭水体整治、日常管护经费和工程建设费用列入年度预算。
(六)市发改委负责对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
(七)辖区各街道负责侵占河道违建拆除,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辖区范围内河道、湖泊、水塘的日常保洁、维护、监管。
三、督导检查
黑臭水体工作专班要联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以上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通报,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治慢、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沁阳市黑臭水体责任联络表
管理单位 | 分管领导 | 具体负责人 |
住建局 | 罗 娟 | 樊鹏飞 |
环保局 | 程宪辉 | 宋文霞 |
水利局 | 郭宏伟 | 都 宁 |
城管局 | 杨介波 | 李东风 司清平 |
财政局 | 吉晓杰 | 张延新 |
发改委 | 王 波 | 薛皓亮 |
怀庆街道办事处 | 周 欢 | 张 军 |
沁园覃怀街道办事处 | 徐明亮 | 王 伟 |
沁阳市城区河、湖责任联络表
河道名称 | 社区名称 | 社区负责人 | 具体负责人 |
护城河 | 西关社区 | 周根江 | 肖志家 |
联盟街社区 | 董柏松 | 夏志芳 | |
南关社区 | 闪俊杰 | 买 涛 | |
灯塔街社区 | 任国栋 | 任国栋 | |
东关社区 | 杜 龙 | 王超军 | |
自治街 | 白 奎 | ||
合作街 | 张红兵 | ||
小官河 | 联盟街社区 | 董柏松 | 夏志芳 |
灯塔街社区 | 任国栋 | 任国栋 | |
自治街 | 白 奎 | ||
合作街 | 张红兵 | ||
天鹅湖 | 天鹅湖 | 李 菲 | |
翠荣坑 | 自治街 | 白 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