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核定公布沁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的通知沁政〔2024〕1号

时间:2024-01-25 来源:市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文保单位现实情况现将市政府公布的第一至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09)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重新核定公布

 

附件:第一至五批沁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09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