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办〔2024〕5号

时间:2024-02-02 来源:市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2024128日    


沁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按照省林业局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水平,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确保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总体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2023年修订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秉承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统筹推进森林城市建设,通过建设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森林生态福利、森林生态文化、森林支撑保障五大体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拓展城区绿色空间,弘扬和宣传生态文化,提高森林城市惠民能力,把沁阳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品质国家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针对全市森林生态现状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城市森林绿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完善森林保护机制。创建目标:2024年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7年正式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创建原则

政府主导原则。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指挥长的沁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全员共建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制定创建目标和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市创建指挥部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效益兼顾原则。创建工作要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密切结合。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城市森林网络

1.林木覆盖率。年降水量400mm-800mm的城市,平原城市林木覆盖率达22%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街道〕

2.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城区树冠覆盖率。城区树冠覆盖率达26%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4.城区林荫道路率。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62%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5.乡镇绿化。乡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2000m2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街道〕

6.村庄绿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街道〕

7.水岸绿化。注重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5%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6%以上。〔责任单位:沁阳沁河河务局、市水利局焦作市引沁广利灌区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8.经开区绿化。经开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组织各企业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森林单位。责任单位:经开区〕

(二)保障城市森林健康

1.树种丰富度。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的森林景观,城区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2.苗木使用。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违法移植天然大树。〔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3.森林质量提升。注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每年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4.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选用食源蜜源植物,建设类型多样、自然稳定的生物栖息场所。大型森林、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生态廊道实现互联互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责任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街道〕

(三)发展城市生态福利

1.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街道〕

2.生态休闲场所服务。建有大型自然生态休闲场所,10km服务半径对市域面积覆盖达7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街道〕

3.绿道网络。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乡街道〕

4.生态产业。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街道〕

(四)推动城市生态文化建设

1.生态科普教育。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处以上。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每年举办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5次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公众态度。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建有1处以上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责任单位:市创森办、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组织管理

1.规划实施。如期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创森办各创森成员单位,各乡街道〕

2.示范活动。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责任单位:市创森办,各创森成员单位

3.体验服务。开展观花、赏叶、负氧离子等森林游憩环境监测预报1项以上,增强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成效的感受。〔责任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4.档案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创森办、各创森成员单位各乡街道〕

五、建设重点

)森林网络建设工程

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围绕提高城区森林覆盖率、增加城市绿量目标,实施城区绿化工程,开展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景观绿廊、森林单位园区建设。重点加强中北部老城区及西部、南部产业园区小公园建设,完善公园绿地布局,提升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同时加强老旧小区、单位、产业园区等附属绿地及新建道路、高压线防护绿地建设,增加城区绿化总面积,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森林村镇建设工程。开展乡镇建成区绿化提升、村庄四旁绿化美化。加强镇区绿化,全市13个乡镇9个已达标,常平乡、西向镇、王召乡、紫陵镇4个乡镇各建1处面积2000m2以上游园。加强村庄绿化,全市329个村庄,已有170个村庄达标,其余159个村庄各建13亩以上的公共休闲绿地。

3.水系绿廊建设工程。坚持双非原则,河流、水库、沟渠河岸两侧应绿尽绿。重点做好沁河、丹河、总干渠等水岸绿化提升。

4.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利用调蓄湖新建1处面积20hm2以上湿地公园,构建沁阳市自然保护地体系。

)森林健康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山区生态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工程,确保每年提升完成总面积的10%,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

)生态福利体系建设工程

1.绿道网络体系建设。新建或提升现有绿道,完善全市绿道网络体系。减少新建绿道任务,重点做好现有绿道提升工作。

2.森林旅游与康养建设。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旅游方向重点做好市域北部现有景区提升,发掘乡村旅游、特色旅游线路,做好观花、赏叶森林游憩监测;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加强康养设施建设,新增负氧离子监测点。

)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1.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市域西南部利用现有生态园新建120hm2以上的生态休闲场所。新建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处以上,在公园、自然保护地等地完善生态标识系统,每年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拍摄创森宣传片1部。

2.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每年开展古树名木普查与保护、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建设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

六、实施步骤

2024年开始到2027年底,分为宣传发动、创建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1-20246月)。一是成立市创建指挥部;二是制订下发创建工作方案;三是组织编制《沁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6—202612)。一是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签定创建目标责任书;二是实施主体工程,全面推进城区绿化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自然保护地工程、森林健康工程、森林生态文化工程和森林生态福利工程。三是开展推动创建工作若干活动: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义务植树活动、科普宣传活动、森林防火现场演练等。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71-202712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责任单位自查和级核查,邀请专家开展现场考查;委托第三方编制创建书面审评材料,按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核查、验收;接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资料审评和现场核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各市直机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统一规划、协调和组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经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工作协调、宣传报道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乡街道要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二)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目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创建方案、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指标达标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市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列入市人民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机制,广泛参与。要采取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推动城乡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建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投入,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收民间资金投资造林绿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鼓励社会造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促进生态增量、林业增效。

 

附件:1.沁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指挥部

2.沁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