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型创新企业的通知
市经开区、发改委、科工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型创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金融支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性
科技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也是推动沁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性,把握当前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以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为己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金融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畅通政银企对接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市科工局、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建立重点服务企业名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接。各银行要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授信政策和产品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授信审批流程,适当放宽授信条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同时,要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利用线上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聚焦科技型企业的成长特点和融资需求,做好高效孵化、重点规范、上市精准培育,及时将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引导企业选择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加大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更高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租赁、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引进风险投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加强与科工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不断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
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组织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考核评价,并通报评价结果。
附件:沁阳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信息表
沁阳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