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沁阳市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的通知

时间:2024-01-22 来源:市金融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减负增效,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解决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风险管理难度大等问题,进一步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强政银企合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沁阳市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团成员

  组 长:张耿敏  沁阳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侯晓建  中国工商银行沁阳支行副行长

              安良浩  中国农业银行沁阳支行副行长

              孙    凯  中国银行沁阳支行副行长

              王国营  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副行长

              刘晓韬  河南沁阳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管理部经理

              赵利平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沁阳市支行副行长

              刘芳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支行副行长

              董霄坤  广发银行焦作沁阳支行行长

              王俊东  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行长助理

              张清波  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副行长

              吕海霞  中原银行沁阳支行副行长

  专家团办公室设在沁阳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专家团日常工作,张耿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专家团办公室职责

  1.组建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面向辖内银行业机构选拔熟悉信贷业务的专家,组建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参与重点项目投融资前期策划,提高专业技能。通过建立金融专家服务团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的能力,依托专家所在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全力做好融资需求保障。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确需调整的,由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金融机构协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调整。

  2.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项目调度库。按重点企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科技型创新企业等项目分类情况,分批次向融资专家顾问团推送需顾问团提供融资服务的具体项目,办公室统筹开展项目服务调度,保持调度库在库项目50个以上。

  3.完善项目配对和全过程服务机制。调度库内项目均落实1名以上牵头服务专家,并由其所在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根据项目业主、融资总额、建设性质、建设周期等维度将项目调度库进行配对分类和持续服务。对于在建、续建类项目,一般由其最大贷款行作为牵头服务机构;对于新建类项目,如项目业主未获得融资,原则上由3家以上金融机构出具建议。

  4.实施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对调度库中的重点融资项目定期研判问题、共享工作情况,涉及需各级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保障支持等具体问题,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会商研究,必要时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反馈企业、专家顾问团并督促落实。

  (二)专家团工作职责

  1.严肃工作纪律。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不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所从事活动均为自愿服务,其成员不得向相关单位和企业索取任何报酬,须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科学开展项目策划包装。融资专家顾问团需对融资需求企业名录中的企业进行专业化研判,对项目现状、市场预测、投资概算、财务预测、融资方式、项目合作方式、管理方式、投融资流程等提前介入指导,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的融资方式,增强融资项目的科学性、操作性、规范性。

  3.提升融资工具综合运用。根据不同融资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和个性化融资需求,融资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制定个性化融资方案,量身开发设计金融产品;对于贷款规模较大的项目,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充足有力的金融支持;对于融资需求多元化的项目,综合运用信贷融资、融资担保、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解决。

  4.深化与金融机构总部合作。以融资落地为结果导向,牵头服务专家及其所在机构负责向总行争取规模、资金、价格、期限等支持。银行机构要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重点安排中长期信贷资金,优先保障信贷资金供给。

  5.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企业融资专家顾问团成员要及时统计服务项目获得融资情况和需要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于每个月28日前向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所在金融机构的投融资情况。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沁阳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制度框架下,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金融专家服务团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强化重大事项协调,形成多方合力,共同研究解决企业融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推广。打造精品融资案例,集聚资源、政策等对重点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示范效应,及时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并推广运用。

  (三)强化跟踪落实。强化跟踪督促和信息报送,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节点化”的“五化”工作法要求,夯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督促督导贯穿重点项目融资服务的全过程,扎实推进融资工作。

  



沁阳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