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时间:2023-03-01 来源:司法局

  “府院联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党委领导下,以法治沁阳建设为引领,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为核心,健全完善府院常态化联动“一个机制”,强化政府的组织优势、“两院”的专业优势“两个支撑”,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日常化府院沟通联络、长效化府院协调会商“三种方式”,明确高质量服务、高标准协调、高水平防范、高效益多赢“四个定位”,提升“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源头破解难题,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效率效益,激活各方主体;推进治理现代化,促进发展高质量"“五个效能”,努力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多赢统一,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沁阳、平安沁阳、绚丽沁阳。

  “府院联动”的主要原则

  ——依法依规,有机衔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立足“职责叠合、效能叠加”,以各守边界、互不越界为前提,坚持既有所为、又不包罗万象,推动府院在公平正义法治轨道上有机衔接、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形成良法善治、共治多赢的“叠加效应”。

  ——整合资源,协同联动。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加快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系统完备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高效畅通, 提升效能。深入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化司法。

  ——以人为本, 促进和谐。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贯穿府院联动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

  “府院联动”的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两端发力”,以“一府两院”履职服务中的叠合、互补部分为联动范围,细化方案、实化专项、升化平台、优化流程,推动府院联动不断提质增效,着力促进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公众满意度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率提升,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下降、违法行政行为下降、群众信访投诉量下降,推动我市为相关社会对象纾困解难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居于全省全国前列,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行政与司法效益提高、倒逼行政与司法效率提升,降低社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