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8-08 来源:民政局

许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行婚前家庭教育辅导”的建议收悉。我局从承担的职能角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离婚登记设置了30日的“冷静期”。当事人离婚申请30日后,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反悔,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有效减少了冲动离婚事件的发生。本市2021年离婚数量较2020年下降10%,2022年较2021年下降10.6%。

  现沁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因当前办公场所有限,未设立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室,无法开展婚前家庭教育辅导,这是我们在工作中做得不足的地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以婚姻登记处迁建为契机,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积极设置建立婚前家庭教育辅导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中。对新婚夫妇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我们将聘请专业的家庭咨询师开展辅导、咨询或播放专业的辅导视频资料,并对其进行免费的集中讲座。帮助他们学习家庭幸福的原理和理念,增强其对未来家庭责任义务的认知,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同时,我们将继续开展离婚调解辅导,为当事人提供婚姻辅导、纠纷调处、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指导帮助,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

  目前婚姻登记处迁建项目工程将于8月中旬完工,届时婚前家庭教育辅导室将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