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二次答复
时间:2023-08-1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涛、梁斐、王小正、翟帅、王军峰、邹瑶瑶、成宇、魏金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加快原采矿区生态修复步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中铝矿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的后期管理,确保项目作用发挥好的建议
中铝矿区属于到期关闭矿山企业,该矿山企业已按照勘查设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2019年被纳入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后,现已通过焦作初验,待通过省级终验后,按照相关程序将治理成果移交辖区乡(镇)政府或所属村集体进行后续管理。
二、对未恢复的矿区进行项目打包申请,申请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恢复山绿水清
2023年,我市成立《沁阳市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沁阳市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常平乡窑头村附近破坏较为严重历史遗留矿山纳入治理范围,预计在2025年底完成恢复治理。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