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2018年分别修订)。
职业介绍是指为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和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的过程,非工作分配。
二、服务对象
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和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
三、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现场、网络、自助终端机等方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介绍服务
1.日常服务包括求职登记;
2.岗位推荐(了解劳动者求职需求,指导、帮助劳动者查询岗位信息,向劳动者推荐与个人情况相适宜的岗位,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信息;对劳动者应聘情况进行跟踪与回访)。
(二)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服务
1.招聘登记,包括以下内容:
(1)核实用人单位资质。
(2)采集基本情况和招聘需求信息。
(3)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信息服务。
(4)登记、发布、存档信息材料。
2.用人推荐,包括以下内容:
(1)了解用人单位招聘需求。
(2)指导用人单位查询求职信息。
(3)组织人员面试。
(4)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信息。
(5)对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进行跟踪与回访。
3.招聘会
组织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
四、办理材料
(一)劳动者申请职业介绍服务需提供个人简历。简历包含劳动者身份信息、基本情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就业现状、求职意愿)以及接受职业指导意愿、职业培训意愿等信息。
注: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供查验。
(二)用人单位申请职业介绍服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注册证书(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招聘岗位需求材料,(了解其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职业介绍申请。
(二)受理
工作人员查看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进行信息登记,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委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匹配推荐。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地址:沁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西大厅(城北路16号)
八、咨询电话
0391-563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