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我市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3年11月30日前在“统计执法抽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中,按照1%比例,随机抽取企业。
三、抽查内容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2023年1-6月营业收入);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全市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专业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沁阳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