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8 来源: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我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71日至11月30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20231130前在“统计执法抽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按照1%比例,随机抽取企业

三、抽查内容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2023年1-6月营业收入);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全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各专业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沁阳市统计局

                                   20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