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时间:2024-01-1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申请条件:《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申请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证书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5、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