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时间:2024-01-1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申请材料:《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申请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5、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6、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8、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10、法律、法规规定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