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时间:2023-11-27 来源:沁阳市司法局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谷拥军  沁阳市覃怀街道办事处  证件号:16081096042

  张    亮  沁阳市覃怀街道办事处  证件号:16081096055

  贺殿京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证件号:16081030066

  李云峰  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  证件号:16081097130

  任云雷  沁阳市交通运输局  证件号:16081017095 

  李宁宁  沁阳市人民政府    证件号:J16081000008

  以上人员的执法证件有效期均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沁阳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