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2023-10-12 来源:教体局

  一、政府资助

  义务教育。1.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发放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照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625元发放生活补助。2.营养改善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发放营养改善补助。

  二、办理时间和程序

  义务资助:困难学生每年9月份认定一次(春季个别调整),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资助。资助资金分两个学期发放,时间在6月份和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