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3年第三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时间:2023-08-22 来源:住房保障中心

  为做好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发挥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作用,确保分配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平公正,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根据《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分配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时。

  二、会场

  会场设在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三楼会议室(原房管局)。

  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采取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由保障家庭(申报人)当场摇号或抽取;

  (2)邀请市政协派驻住房保障中心民主监督小组、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现场监督,市电视台全程录像;

  2、单项收益原则。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报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租房的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四、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2023年申报且符合保障条件的轮候家庭。

  五、分配房源

  此次分配的房源9套,分别是桂竹园小区1套,利民小区2套,益民小区6套,户型为: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1)。

  六、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沁发改【2020】264号)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七、分配程序

  1、填写抽签卡(8月22日)。2023年轮候家庭顺序号为本次抽签顺序号,所有保障家庭按照该卡所明确的抽签时间、地点、顺序号、座位号到达指定会场进行抽签。

  2、抽签选房(8月25日)。所有已领取抽签卡家庭申报人,持卡到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三楼会议室,按照制订的抽签规则,进行抽签选房。

  3、结果公示(8月25日-8月27日)。将抽签结果在市住房保障网站、住房保障中心大门西侧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投诉。

  4、分配入住(9月1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9月1日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科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逾期按自动退出住房保障资格处理。

  八、其他规定

  1、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2、在选房现场不受理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的投诉,如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拒不选房的,取消选房资格,由下一申请家庭选房。

  3、取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家庭,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4、抽取房号后,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对选房结果不满,拒绝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或拒绝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5、在选房现场有煽动、闹事、谩骂、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选房秩序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公示期限

  从即日起本方案在沁阳市住房保障网、住房保障中心大门西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8月22日- 8月24日)。

  十、监督制度

  抽签选房全程邀请市政协派驻住房保障中心民主监督小组、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现场监督。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0391——5038150 5613234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1、2023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房源一览表.xls

  2、2023年第三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抽签规则.doc

  3、2023年第三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参加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