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023-00023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标 题 |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沁政办〔2023〕15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5月06日 |
时 效 性 | 有效 |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沁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要求,现将《沁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权威性。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确保与《沁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持一致。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部门(单位)要依托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