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做好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工作,发挥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作用,确保分配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公平公正,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根据《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分配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3月23日上午9时。
二、会场
会场设在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三楼会议室(原房管局)。
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采取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由轮候家庭(申报人)当场摇号或抽取;
(2)邀请市政协派驻住房保障中心民主监督小组、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现场监督,市电视台全程录像;
2、单项收益原则。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报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租房的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四、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2022年申报且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轮候家庭。
五、分配房源
此次分配的房源 49 套,分别是桂竹园小区 16 套,利民小区 10套,益民小区 19套,安居小区 4 套,户型为: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具体房源信息见附件1)。
六、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沁发改【2020】264号)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七、分配程序
1、填写抽签卡(3月21日)。轮候顺序号为抽签顺序号,轮候家庭于3月21日上午12时前领取抽签顺序号。
2、抽签选房(3月23日)。所有已领取抽签卡的轮候家庭申报人,持卡到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三楼会议室,按照制订的抽签规则,进行抽签选房。
3、结果公示(3月 24日-3月29日)。将抽签结果在市住房保障网站、住房保障中心大门西侧进行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投诉。
4、分配入住(3月31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3月31日前到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大厅住房保障科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逾期按自动退出住房保障资格处理。
八、其他规定
1、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保障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2、在选房现场不受理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的投诉,如对选房顺序号有异议,拒不选房的,取消选房资格,由下一申请家庭选房。
3、取得公租房租住资格的家庭,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两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
4、抽取房号后,因楼层、户型、位置等原因对选房结果不满,拒绝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或拒绝签订《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5、在选房现场有煽动、闹事、谩骂、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选房秩序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公示期限
从即日起本方案在沁阳市住房保障网、住房保障中心大门西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3月17日- 3月21日)。
十、监督制度
抽签选房全程邀请市政协派驻住房保障中心民主监督小组、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现场监督。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0391——5038150 5613234
沁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1、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分配房源一览表
2、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抽签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