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2023年度土地收购
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2023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8日
沁阳市2023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建设,根据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特编制2023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贯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始终。通过土地收购储备,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统筹协调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规范建设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收购储备计划
2023年计划收购储备土地共约125.9295公顷(1888.94亩)。其中,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约118.1085公顷(1771.63亩),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约7.821公顷(117.31亩)。根据总体规划,2023年计划收购储备的土地拟安排商业和住宅约21.9763公顷(329.64亩);拟安排工业仓储用地约93.4652公顷(1401.98亩);拟安排绿地和医疗用地等公益事业用地约10.488公顷(157.32亩)。新增储备土地不超过100公顷。
三、供地计划
(一)服务经开区项目建设
2023年计划在经开区供应收储土地61.8883公顷(928.33亩),其中用于工业用地61.8883公顷(928.33亩)。
(二)服务城市建设,支持公益事业、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建设
2023年计划在城市规划区供应收储土地64.0412公顷(960.61亩),其中,用于商住用地21.9763公顷(329.64亩);用于工业用地31.5769公顷(473.65亩);用于公益事业用地约10.4880公顷(157.32亩)。
四、资金使用安排
2023年收购储备土地需用资金数额约43254.4万元。其中:土地取得费用43254.4万元(经开区土地取得费用19582万元)。
五、工作措施
2023年的土地收储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为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计划落实。
(一)建立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乡(镇)街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沟通对接,同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支持配合,构建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土地收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政府进行研究,确保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收储力度,保障用地需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土地收储工作的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具体做好新征用地的征收报批、存量土地的收购收回及各类补偿费用的支出工作;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做好拆迁范围内建筑评估工作;辖区乡(镇)街道负责收储土地的拆迁及补偿工作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政府对城市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是搞好土地收购储备和城市土地资产经营的基本前提。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占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土地、土地征收抢栽抢建等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相互协作,确保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努力构建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对列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地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开发和建设,各职能部门不得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
土地收购储备计划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对收购储备计划调整的,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