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件公告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之规定,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樊 普 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证件号:16081099019
张迎建 沁阳市交通运输局 证件号:16081017081
郝红卫 沁阳市交通运输局 证件号:16081017097
陈粘粘 沁阳市交通运输局 证件号:16081017042
候教鑫 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证件号:16081016010
尚 军 沁阳市审计局 证件号:16081025010
郭 宁 沁阳市农业农村局 证件号:16081019069
田素霞 沁阳市医疗保障局 证件号:16081035005
邹凤旗 沁阳市医疗保障局 证件号:16081035018
赵水利 沁阳市医疗保障局 证件号:16081035021
郝禾田 沁阳市应急管理局 证件号:16081024012
王进文 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证件号:16081014045
张前进 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证件号:16081014047
张昆昆 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证件号:16081014096
张欢乐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证件号:16081030203
以上人员的执法证件有效期均至2025年12月31日。
沁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