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沁征启公告〔2021〕5号
时间:2023-02-16
来源:自然资源局
为保障沁阳市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沁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沁园办事处沙岗村、韩村、皮庄村,西万镇石庄村。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沁阳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沁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