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16 来源:[法援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沁阳市司法局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或者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援助,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2、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复杂疑难的,可以预约择时办理,根据案件情况,经审查核实,决定法律援助终止或完成。 
  (二)人员构成情况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有事业编制31人,在职人员3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5.89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265.89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2016年新增加了26人。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89万元,含人员经费1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17万元;其他专项经费46.2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1、在职人员工资上调;2、新增加了26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9.16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业务费15万元,福利费2.96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0.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附表:1、2017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7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7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7年部门政府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费支出情况表 
   8、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9、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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