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时间:2023-02-16
来源:人社局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 托 人: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董润霞 职务:局长
地 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
受委托人:沁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郑斌 职务:大队长
地 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局委托经编制部门 关于印发沁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沁编〔2004〕25号) 批准设立的 沁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以我局名义,在属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权,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我局承担。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止,受委托人不得再将委托事项再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