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司法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面向沁阳社会各界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范围为驻沁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热心群众等。
二、选聘人数
10人
三、资格条件
1.讲政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重视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水平;
4.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5.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工作职责
(一)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过市司法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反馈;
(三)按时、按要求参加市司法局牵头组织行政执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座谈研讨、会议培训等活动;
(四)通过市司法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属于无报酬的社会志愿活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3年,可以连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终,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当年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可以提前解聘。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由沁阳市司法局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填写《沁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和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沁阳市司法局法制科(司法局三楼)。
(二)审查
市司法局根据履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拟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将在沁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市司法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公布
在沁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七、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5651056
电子邮箱:qysfzzfjs@126.com
地 址:沁阳市司法局三楼法制科
沁阳市司法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