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沁政办〔202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日
沁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焦作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省、焦作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聚焦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省、焦作市和我市实施意见,按照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要狠抓隐患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城乡燃气领域。按照国务院、省、焦作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紧盯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老旧小区、燃气用具、燃气经营、农村燃气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摸清老旧管网底数。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不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督促餐饮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抓实城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燃气经营、充装、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卖伪劣燃气灶,经营黑气站、黑气罐、喷气黑气瓶等严重违法非法行为重点打击。
责任领导:吴立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发改委、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2.房屋建筑领域。持续抓好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健全自建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严控风险增量。加大城乡自建房特别是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健全完善“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迅速整改、全力销号,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房屋安全。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基本情况排查台账,强化对排查数据的检查和复核,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对安全隐患实行分类处置、销号管理,一般性隐患立查立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没有倒塌风险的进行专业加固,重大安全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第一时间撤人、停用、封房、设置警戒标识。
责任领导:吴立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危险化学品领域。做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复核工作,对省评估复核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针对性完善“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10月底前,整治提升到C类(一般风险)或D类(较低风险)等级。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严控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整治老旧装置设施风险隐患,严防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装置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推行领导干部加专家常态化的检查机制,持续抓好危化品安全排查治理,强化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风险管控,全面检查防雷、防雨、防火、通风等设施,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强化设备作业活动管理,加快解决因物流不畅导致的超量储存等问题,严防危化品泄漏、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危化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小化工、“黑加油站(点、车)”露头就打。
责任领导:琚伟、王国强、陈二联
牵头单位:市经开区、科工局、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4.交通运输领域。推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9月底前完成道路客货运违法违规经营、新业态平台不规范经营、从业环境改善不到位等问题纠治。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两路一水一建”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城市客运安全、交通运输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要国省干道、桥隧养护,以及临水临崖路段、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桥梁、路口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积极推广重型营运货车智能视频监控安装应用。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农用车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加大违规低速电动车查处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治理。
责任领导:吴立强、王松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5.消防领域。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医院、集中隔离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室内剧本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仓储物流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小区以及夜市经济集中连片区域等重点场所,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纠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进梯入户等突出问题,立足于查,着力于改,全面提升抗御火灾能力,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琚伟、王松胜
牵头单位:市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各乡(镇)街道
6.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围绕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方面,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吴立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7.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深化冶金、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采取企业自查、专项检查、督导检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切实完成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的违法盗采行为。
责任领导:琚伟、吴立强、王国强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8.文化旅游领域。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上网服务场所、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文物建筑博物馆等文旅重点场所以及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督促指导景点、景区对文旅场所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栈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加强对蹦极、水上游乐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旅游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日常管理,定期检验检测,对存在隐患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业整改。
责任领导:李宁宁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市风景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9.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紧扣食品安全建设目标,统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全链条监管,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突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食品加工点等重点场所,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强化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对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等高风险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区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经营不规范问题;排查医疗机构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问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不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国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委,各乡(镇)街道
10.特种设备领域。全面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老旧电梯暨“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修保养、无维修资金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和检验、工业锅炉、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等设备整治,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完善以五项机制建设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即构建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安全意识;构建安全预防机制,降低安全风险;构建科学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构建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科学施救;构建责任落实机制,保障工作成效),标本兼治,促进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责任领导:王国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1.危险废物领域。围绕产业改造升级和危险废物“三化”原则,积极开展危险废物隐患排查,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责任领导:陈二联
牵头单位: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科工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12.校园安全领域。按照“全覆盖、堵漏洞、严督查、抓重点”的要求,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强化安全防范等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体系,狠抓校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实验用品)安全等重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全力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责任领导:李宁宁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3.电力安全领域。开展电网运行安全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变电站周边和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建设彩钢瓦等各类违章建(构)筑物、种植高杆树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隐患,化工厂、铁路牵引站等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抓好重要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和消防管控,提升配电网运行、供电保障能力、电力火灾防范治理能力等;强化低压抢修作业风险管控,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开展作业履行书面手续,强化配网低压作业教育、提升员工遵章守纪意识,强化现场监管、作业前安全交底等。
责任领导:陈二联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4.夜市经济领域。强化夜市等夜间经济场所安全管理,加强对搭建作业审批和动火、高处、起重等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完善临时用电审批流程,保障照明灯、广告牌等用电安全,严禁私接乱拉线路、“地爬线”以及使用用电设备容量与导线载荷量不匹配用电设备;开展夜间经济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做好临时占道经营区域的规范引导,划定固定区域,避开城市主次干道、交通要道等区域。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占道经营以及固定门面延伸占道经营的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领导:吴立强、王松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商务局、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同时,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加强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二)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运用社会监督、媒体曝光、联合执法、顶格处罚、失信惩戒、行刑衔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处罚、从严追责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废弃厂房(院落)、养殖场、粮食收储点等区域和场所,严查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链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适用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责任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成立11个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严格督查督办机制,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促企业单位管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标准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责任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督导组
(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天或半天研究推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研判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风险防控相关措施,并将每周风险研判报告报送至市安委办。
责任领导:市政府各位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前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巡查。市政府领导将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专项巡查,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市安委会报告工作进展特别是检查、整改情况。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开展集中宣传,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安委会例会上作检查;对百日攻坚期间发生亡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实施问责;对百日攻坚的工作成效,一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奖惩,结合《沁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情况月综合评定排序办法》,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通过严格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成效。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细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情况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百日攻坚行动实行周报制,于每周三16:00前将本周检查情况(含报表)、督导组督导情况、风险研判情况报至市安委办邮箱(邮箱地址:hnqyajj001@163.com);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22年12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沁阳市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点任务责任分解